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一、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5年12月1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5年12月1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5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4日(非交易日除外),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本次改革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7日起停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协商,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1月16日公告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于2005年11月17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3、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董事会决定在上海市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2月14日(周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 12日至200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非交易日除外)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好望角大饭店(上海肇家浜路500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3点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漕溪路250号银海大楼A805室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5
    3、登记时间:
    2005年12月5日-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七、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7日起停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协商,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1月16日公告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已于2005年11月17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3、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八、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参见《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股权分置改革投票权报告书》。
    3、重复投票处理规则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无条件执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九、沟通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采取召开投资者座谈会、举行媒体说明会、进行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或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上述沟通协商的情况和结果另行公告。
    十、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漕溪路250号银海大楼A805室
    邮政编码:200235
    联 系 人:张经仪、何兰娟、王荣根
    联系电话:021-64823549,64823552
    传 真:021-64823550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2: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数量说明 738636 爱富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三爱富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三爱富”流通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36 买入 1元 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三爱富”流通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36 买入 1元 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三爱富”流通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