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常熟市地方税务局常地税二抵复[2005]54号、常地税二抵复[2005]55号批复,根据苏地税发[2000]38号、 苏地税发[2000]101号、常地税二技审[2004]32号、常地税二技审[2004]33号、常地税二技审[2004]34号、常地税二技审[2004]35号、常地税二技审[2005]18号、常地税二技审[2005]19号政策规定,经审核,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2003年度和2004年度合计可抵免企业所得税19,004,200.4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