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1)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定价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