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为控股90%的子公司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伍仟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详见2002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之相关公告)。现公司已经签署担保合同,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2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伍仟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期限自2002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4日,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公司累计共为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伍仟万元,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277弄13号
    法定代表人:唐海根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
    财务状况:截止200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733万元;负债总额9731万元;净资产10002万元;2002年1至9月主营业务收入35499万元;净利润2995万元。(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此次担保发生以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壹亿玖仟肆佰万元整,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所做的担保约占担保总额的77%。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