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2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金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 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1)2001年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 项法律法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能遵照执行。
    (2)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1年公司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定价是公平、公正的, 未发现存在 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交易对公司有积极的意义,没有损害上市公 司的利益。
    (4)2001年公司利润有大幅增长的实际原因与董事会的说明一致。
    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