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于2002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经审议, 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了保证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根据目前银行信用担保的要求,同 意与上海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总额控制分批实施的方式在贰仟万元人民币 额度内互相担保。
    公司已于2002年1月21 日与上海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互为 担保协议》。协议规定,采取总额控制分批实施的方式进行互为担保,总额控制在 贰仟万元人民币以内,协议有效期为两年。此《互为担保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司与上海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上海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东亮;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笔类 文具,礼品类,电脑绘图仪器类,厨房设备,建材等;截止2001年6月30日, 上海 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85亿元,净资产为6.12亿元, 资产负债 率为57.05%,2001年中期净利润431.08万元,未分配利润5036.96万元。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