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4年4月16 日召开第四次股东大 会(1993年年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和1994年工作计划。
    2.审议公司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告和增资配股方案。
    4.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其它事项。
    二、凡199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 股以 上(含10000股)的,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不满10000股的本公司股东,可按至少10000股协商授权一名股东代表出席大会。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年会议案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具备代表资格的本公司股东,请于1994年4月8日至9日上午9:00至下午5: 00 到上海延安中路424弄35号办理股东大会登记手续。
    外地和境外股东,可用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内容: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数、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
    四、公司本部联系地址:
    上海延安中路424弄35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3272658
    传真:3272433
    
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