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关于“拟收购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70% 的出资额的”有关公告已于 2001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现根据有关规定补充公告上海市金茂律师 事务所就本次转让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上海中盛房 地产有限公司出资额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