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5名,全部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和监事也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所借3300万元短期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以公司所持的海鸟建设9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作质押担保,详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已到期,由于公司投资的杨浦区旧区改造项目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公司资金紧张,为了尽可能地利用银行借款来支持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且继续以公司所持的海鸟建设9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作质押担保,以取得银行对此笔借款借新还旧的同意。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