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0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18日
    ● 复牌日:2006年9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9月20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海鸟",股票代码"600634"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鸟发展"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香港美泰国际有限公司、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有限公司为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10 股获付2.0股,支付股份总数7,961,947股。此对价安排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承诺。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0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2,674,000 26.00 3,808,830 18,865,170 21.63% 2 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 18,959,017 21.74 3,184,779 15,774,238 18.09% 3 香港美泰国际有限公司 3,317,829 3.80 557,336 2,760,493 3.17% 4 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有限公司 2,446,700 2.81 411,002 2,035,698 2.33%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和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1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0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海鸟",股票代码"600634"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25,120,700 -25,120,700 0 境外法人股 22,276,846 -22,276,846 0 非流通股合计 47,397,546 -47,397,546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社会法人持股 0 +20,900,868 20,900,868 境外法人持股 0 +18,534,731 18,534,73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39,435,599 39,435,59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39,809,737 +7,961,947 47,771,684 股份总数 87,207,283 0 87,207,283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360,364 5.00 G+12个月 注2 4,360,364 5.00 G+24个月 10,144,442 11.63 G+36个月 2 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 4,360,364 5.00 G+12个月 注3 4,360,364 5.00 G+24个月 7,053,510 8.09 G+36个月 3 香港美泰国际有限公司 2,760,493 3.17 G+12个月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 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有限公司 2,035,698 2.33 G+12个月
    注1:G为2006年9月20日。
    注2: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海鸟发展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海鸟发展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裕芹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桥路2451号2楼
    邮政编码: 200335
    电话: 021-62696296
    传真: 021-62699399
    电子信箱: shhnfz@yahoo.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仍为87,207,283股,2006年每股收益维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