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8日在上海文艺活动中心文艺宾馆文艺大厅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2676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一、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弥补董事会缺额;
    1-1、选举黄政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22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5%;反对114股;弃权10股。
    1-2、选举孙立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22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5%;反对121股;弃权3股。
    上述两位董事的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
    二、选举曹荣妹女士担任公司监事;
    同意226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5%;反对121股;弃权3股。
    三、大会通报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邵鸥女士辞去监事之职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