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原因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给予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伍亿柒仟伍佰万元贷款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已将所持本公司226740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03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6日;由于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的贷款已到期且无力偿还,经与银行协商一致,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贷款捌仟万元,用于归还原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期的人民币捌仟万元贷款,并将所持本公司2267400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重新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质押登记期限为2004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