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鸟房产”)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72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284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874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2.774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000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操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借款展期等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到期借款办理展期,向银行新借款替换原有到期借款,以及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及抵押担保等。
    由于本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所借叁亿元中长期借款已到期,尚余7000万元未归还,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所借1572万元借款已到期,尚余1372万元未归还,经与银行商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鸟房产分别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7000万元短期借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申请1372万元短期借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到期借款,并由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已于2004年5月31日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于2004年5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签订了《短期贷款保证合同》,为海鸟房产的上述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829弄1号
    法定代表人:唐海根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制其99%的股份
    海鸟房产开发的鑫康苑商办楼项目预计年内实现销售,截止2004年4月30日,海鸟房产资产总额3.77亿元,负债总额3.72亿元,净资产516.7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海鸟房产7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2004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2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海鸟房产1372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2004年5月28日至2004年8月10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将陆续到期,而公司目前投资项目尚需大量的资金,在此情况下,可采取包括到期借款办理展期,向银行新借款替换原有到期借款,以及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总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874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2.774亿,已逾期担保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