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鸟建设”)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59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1868亿元 其中为子公司担保2.0868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开发建设杨浦区113、115街坊西方子桥基地”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开发建设杨浦区113、115街坊西方子桥基地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公司、筹集资金以及与融资有关的担保安排、设计并实施投资计划、与有关方面协调、签署、办理与此项目有关的协议、文件、证书等,以及实施该项目的其他一切安排;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操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借款展期等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到期借款办理展期,向银行新借款替换原有到期借款,以及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及抵押担保等。
    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所借共5900万元借款已到期,经与银行商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鸟建设向建行浦东分行申请5900万元短期借款,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并由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已于2003年12月1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海鸟建设的上述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6楼-9
    法定代表人:唐海根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制其90.1%的股份
    海鸟建设是公司为开发杨浦区113、115街坊西方子桥基地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截止2003年11月30日,海鸟建设资产总额2.44亿元,负债总额2.14亿元,净资产3000万元,目前尚未经营。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海鸟建设59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2003年12月19日至2004年10月18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没有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将陆续到期,而公司目前投资项目尚需大量的资金,在此情况下,可采取包括到期借款办理展期,向银行新借款替换原有到期借款,以及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总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868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2.0868亿元。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保证合同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