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 。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8 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0元。
    3、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0日
    4、除息日:2002年7月11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9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6月5 日的《上海 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7,758,498. 53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127,841.50元、10% 的 法定公益金1,127,841.50元,并提取10%的任意公积金1,050,010.50元后, 本年度可 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94,411.54元。
    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 年 度末总股本152,050,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余额5,673,903.42元结转下一年度进行分配。200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1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10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0.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0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具体办法如 下: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记录, 向非流通股股 东发出《派发红利通知书》。非流通股股东在接到通知书后, 将通过年检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股东持股证明、接受红利的银行账户、回执及通知书中要求的其 他内容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递送本公司,本公司将在验证后安排红利发放事宜。
    2、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4097633
    传真电话:021-5409602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