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给予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 上证字200157号 ,本公司被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自2001年4月20日起 计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承诺继续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和《关于发布〈亏损上市 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若本公司2001年中期不能实 现赢利,仍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信息和股票交易的公平性,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及《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的公告》的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并获准,本公司 的股票自2001年4月27日至2001年5月26日暂停特别转让服务。
    
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