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下午在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白玉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内容的议案》
    审议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内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增加经营范围的手续后,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原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05.0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301.620万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6903.4592万股。”
    修订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050,812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3,016,209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69,034,603股。
    (2)原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修订为:“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3)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七—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五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董事会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4)原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再予以撤换。”
    修订为: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予以撤换。
    (5)原第八章第二节第—百五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五名监事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下午在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白玉厅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内容的议案》
    审议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内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增加经营范围的手续后,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原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05.0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301.620万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6903.4592万股。”
    修订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2,050,812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3,016,209股,其它内资股股东持有69,034,603股。
    (2)原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修订为:“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3)原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零四条“董事会由七—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五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董事会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4)原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再予以撤换。”
    修订为: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予以撤换。
    (5)原第八章第二节第—百五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监事长一名。监事会监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监事长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临事长一名,监事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监事长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同意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第八章第四十八条“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前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推选二名监票人,其中监事一名,股东代表一名。”
    修订为“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前应由出席会议股东推选三名监票人,其中监事一名,股东代表两名。”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同意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内容“本届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还将增设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修订为”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上述第三、第四项议案须经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