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一百货董事会已于200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确定2004年4月28日为现金选择权申报日。请拟申请现金选择权的第一百货的股东务必于明日(4月28日)9:00-15:00到其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办理申报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发文(中国结算沪业字[2004]第17号《关于第一百货与华联商厦现金选择权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至相关证券公司要求参照文件内容进行操作。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