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假座上海影城六楼放映厅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162名,代表股权14427 .83万股,占公司全部股权的72.78%,本次会议有效。
    经审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正林先生作的《公司 1994 年度经营状况及 1995年度发展规划报告》。1994年公司实现销售23.59亿元(不含税), 同比增长 41.39%,完成年度计划的110.4%;全年实现利润11067.66万元,同比增长22.42%, 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2%;全年实现税后利润9618.10万元,同比增长24.85%,完成 年度计划的102.87%。1995年公司计划实现销售29亿元(含税),利润1.2亿元 , 创汇 400万美元。
    二、同意公司高级会计师李淑华女士作的《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
    三、同意公司高级会计师李淑华女士作的《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1994年度实现利润11067.66万元,净利润9618.10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61.81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961.81万元,余7694.48万元,经董事会研究, 决 定在此基础上再提取20%任意公积金1538.90万元,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55.5 8万元,具体方案为:向全体股东以10:2的比例派送红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 .00元,分配总额为5947.17万元,余208.41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四、同意公司监事闻韵芳女士作的《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同意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黄馨女士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同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吴正林先生作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的提案》,选举毛秀凤、王培君、纪康文、吴正林、张引琪、陈显钊、 闻韵芳、黄馨、谢振华、谭建华为公司董事,马桂宁、王清华、许守猛、奚众慧为 公司监事。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陈显 钊先生、副董事长谭建华先生、监事长王清华先生。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