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在审核由本公司上报的独立董事资料过程中认为,被提名的刘 向东先生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有不相符之处,因而不宜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于 2002年6月3日经通讯表决,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提名张琪女士为本 公司新的独立董事侯选人。(张琪女士的简历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3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琪女士,43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 并担任上海城市金融学会理事。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琪女士为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 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3日
     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琪, 作为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照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琪    2002年6月3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