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十七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28 日下午在公司 俱乐部召开,出席会议股东49名,代表股份1858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4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志康先生主持,经大会审 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有关工作报告。
    大会审议通过了龙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一九九六年财务决 算及一九九七年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一九九实现净利润234717.74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4686.72元,按5%提 取公益金42343.37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769.49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780.26 万元,留待以后年度一并分配。
    
上海龙头(十七棉)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