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2004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上海青松城大酒店4楼劲松厅)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人事提案
    4、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人事提案
    5、2003年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支付200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以及聘任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9、《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关于变更2001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200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附表1)。
    四、会议登记有关事宜:
    1、登记时间:2004年6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4楼衡山厅。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和传真应提供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联系方式并于2004年6月1日及以前送达)。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和上海市重组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
    2、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凭出席凭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