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龙头(十七棉)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4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1)董事会1995 年度工作报 告和1996年度工作思路;(2)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3)1995年度 报告摘要;聘任钮裕东先生、潘月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如下:1995年净利润7306922.86元,加上年结转 未分配利润2821088.00元,可分配利润为10128010.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 公益金各10%计1462510.96元后(按95年编制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 尚余可分配 利润8665499.90元,拟留待以后年度向股东分配。此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后 实施。
    二、召开1995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1995年5月28日
    2、会议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经登记后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1)审议董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和1996年度公司经营目标。
    (2)审议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预算报告。
    (3)审议1995年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监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补选董事、监事人员。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1996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清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
    5、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1996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时至下午4 时)持本人身份 证和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
    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地点和有关事宜待登记后另行书面通知。参加会议的股东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树浦路286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传真:(021)65430108
    联系人:陈雪林 沈宝福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上海龙头(十七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