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9位董事,实到8位董事,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因公出差未作表决,3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土地动迁相关事项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针织九厂位于上海市市中心黄陂南路888号、永年路245、247号、徐家汇路144弄54-58号、马当路417弄24号、马当路417弄42号的五块地块,共计22亩余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已被纳入市政动迁及旧区改造。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针织九厂与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九号线(二期)工程签订《 轨道交通九号线马当路站工程单位拆迁协议(卢拆单第024号)》、《 轨道交通九号线马当路站工程单位拆迁协议(卢拆单第025号)》、《 轨道交通九号线马当路站扩大工程单位拆迁协议(卢65拆单第001号)》、《轨道交通九号线马当路站扩大工程单位拆迁协议(卢65拆单第002号)》四项协议。
    上述四项协议累计获得动迁安置补偿总额 43,500万元,用于上述动迁地块及相关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员工安置等补偿安置费用。协议约定,2006年6月底前,收取协议补偿款48%,共20847.11万元;2006年年底前,收取协议补偿款22%,共9707万元;2007年4月底前收取协议补偿款30%,共12945.89万元。
    以上交易将从2006年6月执行到2007年4月结束,预期累计产生收益约13,000万元(其中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400万元),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非纺业务退出过程中相关损失的弥补,有利于公司财务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加快实施品牌和通路建设战略,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预计今年公司净利润比去年增长200%以上。
    上述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6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 会议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审议公司土地动迁相关事项及相关协议的议案》
    (四) 出席会议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
    (五)会议登记有关事宜:
    1、 登记时间:2006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4:00。
    2、 登记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大厦)B楼多功能会议室
    来信请寄:上海市肇嘉浜路736号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徐琳
    邮 编:200030
    传 真:021-54651715
    联系电话:021-54651724
    021-34061116转9010分机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和传真应提供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联系方式并于2006年6月19日及以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凭出席凭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