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02年5月13日股票暂停上市以来,为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积极采取措施。在保持公司主营业务利润逐步上升的同时,公司加强了对主要债务人的债务追索力度,并已追回了部分债务;加强与银行等债权人洽谈免息事宜,并取得了部分银行等债权人对公司扭亏和债务重组工作的支持,截止到2002年6月30日,共免除利息52071701.21元,其中2002年上半年利息5744267.77元。
    预计2002年上半年公司可实现扭亏为盈,最终经营业绩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结果将在200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规定,若经审计的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盈利,公司将申请恢复上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核准公司恢复上市之前,公司始终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