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
    本公司1999年和2000年已连续二年经营亏损,2001年1---9月仍亏损1815.45万 元。
    本公司分别于2001年12月27日、2002年1月4日和200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 上公告了与各债权人签订“免除利息协议”、“备忘录”等免除利息的情况,其中 2002年1月4日公告中所述的两位债权人的免息“备忘录”要得到债权人的上级总公 司批准后生效。因本公司尚未取得上述两总公司的批准文件等原因,故2001年度能 否扭亏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4 日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 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今年仍出现亏损, 将面临退市的风险。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跌幅限制,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