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大股东变化事项 予以公告。
    公司于2001年6月26 日接到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依法取得上海棱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6%)法人股的通知及福州 飞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依法取得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74.512 万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6.43%)法人股的通知,并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查证属实。 公司 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司法冻结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股5374.512万股,已分别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过 户至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400万股和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974.512万股。
    由于上述股份的变化,本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1 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4000000 29.06
2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国家股) 25140864 16.61
3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9745120 6.43
4 无锡新江南股份有限公司 3084941 2.04
5 上海第十七棉纺织总厂 1229580 0.81
6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92960 0.72
7 上海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819720 0.54
8 上海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710424 0.47
9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584734 0.39
10 上海大众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546480 0.36
    关于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本公司 正在联系之中,一旦获得资料,立即予以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