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含2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8 名。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坏帐核销的报告》。
    公司其他应收帐款288,846,292.28元(已100%计提的坏帐准备金),已经法院裁定,并获得了法院出具的《债权申请执行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及现行会计制度,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今后的经营状况,对上述应收帐款予以核销。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8日下午1时在上海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近肇嘉浜路)。
    公交车辆:43路、44路、864路、15路等。
    (三)、参加资格
    1、凡在2006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磁卡)、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磁卡),办理出席股东年会的登记手续。
    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2月21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方斜路525弄2号楼2004室
    联系电话:021-63450515、021-63453385
    联系传真:021-63450515
    特此公告。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出席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以我的名义决定表决事宜。
    委托人签字: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