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文)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公司质量,解决公司的资金被占用问题,公司董事会曾多次开会研究公司资金被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集团”)占用问题,并形成决议,决定对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就珠海众友基金会欠款113,334.00元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经公司多次催讨、双方协商后,珠海众友基金会于2006年12月4日归还了上述欠款。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