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1996年2月12 日在上海 市皋兰路1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九名董事中七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二名董事 委派代表参加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公司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少杰 董事长主持,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
    1995年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在本年度内实现税后利润1418.11万元, 完成年度 计划的107.50%,按现有总股本5272.644万股计算,每股税后利润0. 269 元, 与 1994年度相比,每股税后利润增长12.5%。年度营业收入6782.91万元,比1994 年 度增长144.12%,本年度主营业务利润765.05万元,占年度总利润的50.65%。
    1996年经济目标是:利润总额1544.07万元,税后利润1450万元。
    二、审议通过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1995年股利分配方 案。
    1995年度实现税后利润为1418.11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各10%,提取20%任意盈 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各10%。加上年终转未分配利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035.33万元。董事会建议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全部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 5股的比例进行分配,计790.90万元,尚未分配利润244.43万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三、审议通过1995年度配股方案
    董事会提议,在1996年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配3 股的比例配售公司 普通股股票。具体方案为:
    1、持有公司普通股的股东(包括国家股、 社会法人股及公众股)都有权参与 配股。股权登记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2、按股权登记日所确认的在册股东及其股数, 所有股东有权以现金按配股比 例购买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获利能力,配股价格不高于3.00元。 具体价 格待本公司董事会确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4、参与本次配股的所有股东,均有权转让其配股权。 配股权转让及转让方式 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配股说明书中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 状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改。董事会决议将新的公司《章程》(修改稿) 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人事变动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赵玉成、梁桂平先生为上海棱光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同意石桂祥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副总经理 职务。
    董事会决定于1996年3月23日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即1995年股东年会, 有关召 开股东年会的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召开1995年股东年会的公告。
    本公司1995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月16日另行刊登。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