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由于本公司已连续二年(2003年、2004年)经营亏损,并且公司2005年也预计经营亏损。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将于2006年4月28日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管理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10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继续亏损,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