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2005年第1季度报告均为亏损(祥见今天上海证券报)。由于公司已连续二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5年4月27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ST棱光。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