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天达到或触及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前三季度经营亏损,并且已在第三季度报告中警示:若公司年内债务重组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年度经营将出现亏损。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