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25名,代表股份79659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23%,参加表决的股权数为79656213股。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股权数796477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反对股权数3900股;弃权股权数200股,废票股权数4400股。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股权数796477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反对股权数3900股;弃权股权数200股,废票股权数4400股。
    3、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赞成股权数796477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反对股权数3900股;弃权股权数200股,废票股权数4400股。
    4、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会师报字(03)第088号〗审计报告,本公司二OO二年利润总额为2781632.10元,净利润为2781632.10元,每股收益为0.01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按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本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2781632.10元,按有关规定,本年度的利润将用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因此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781632.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5864907.3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13083275.20元;因弥补亏损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3083275.20元,经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年度不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股权数796479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99.99%;反对股权数3900股;废票股权数44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提案》
    (1)同意张栩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赞成股权数796562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2)选举文德芳女士担任董事职务;赞成股权数79656213股,占参加表决股权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张兰田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