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02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01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8,718,891.8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871,889.1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935,944.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146,331.73元, 减去2000年度送红股44,292,134.00元和其他转入9,417,857.80元,本期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1,347,398.00元。
    根据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送红股2股, 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红股 本次变动后 比例(%) ㈠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116,182,668 23,236,534 139,419,202 43.72 法人股 33,427,307 6,685,461 40,112,768 12.58 ㈡已流通股份 116,142,831 23,228,566 139,371,397 43.70 ㈢股份总数 265,752,806 53,150,561 318,903,367 100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股上市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8月20日
    除权除息日:8月21日
    红股上市日:8月22日
    红利发放日:8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2002年8月20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办法
    ⒈本次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 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壹股,直到实际送股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⒉社会公众股的红利, 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 并在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 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的红利, 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 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⒊流通个人股东红利扣税后为每股0.04元。国家股股东、机构投资者所分红利不扣税,每股实发0.05元。
    ⒋社会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另行发放。
    ⒌公司已将应派发给国家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现金红利, 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委托其派发。
    ⒍本次送红股后,公司2001年度每股收益按新股本总数摊薄为0.25元。
    六、咨询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358888*3322
    传真:021-63583331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