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上海市道路交通骨干网络,缓解交通拥挤,便捷市民出行,经沪计城(2001)第232号、沪规政(2002)186号、沪地规(2002)0045号文及拆许字(2002)第005号文批准,同意实施轨道交通杨浦线闸北段工程,该工程已列为上海市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本次轨道交通杨浦线闸北段的工程范围涉及上海电器陶瓷厂在青云路517号的部分生产、办公场所(涉及建筑面积1235平方米),上海电器陶瓷厂为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支持上海市的重大工程建设,经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陶瓷厂与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工程闸北段前期工程指挥部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于2002年11月26日签订了《轨道交通杨浦线工程闸北段工程单位动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679658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