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公司 股东红利分配以送红股方式进行,送股比例每股送0.2股。
    具体送股实施方案如下:
    1、股权登记日截止1994年5月13日(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登记 的股东为准)。
    2、除权基准日及新送股票的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5月16日。
    3、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 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 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4、送股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原股本(万股) 送股后股本 %(万股)
国家股 36150.6 43380.72 83.75
法人股 2763.19 3315.83 6.4
个人股 4250 5100 9.85
合计 43163.79 51796.55 100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