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2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5年12月13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长黄迪南委托副董事长冯?代为主持会议并表决、董事左山虎委托董事顾美娣表决,独立董事姚福生委托独立董事江秋霞表决,公司两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转让上海电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黄迪南、袁弥芳、左山虎三名关联董事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已经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根据2005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颁布的《短期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200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经审计)的40%,同时向发行银行申请不超过六个亿的授信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