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伟委托监事金贤敏主持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原文:每一决议事项表决的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监事姓名。
    现修改为: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监事姓名,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
    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