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28日在上海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三人,实到董事九人,未到董事孙晋良、夏凡、龚冬海委托董 事席时平先生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席时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2000年配股 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增加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刊登 的关于变更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增加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订《上海申达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暂行条例》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三届二次董事会确定的投资项目决策 程序及其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股东会制订的投资决策权限的实施细则,促 进了公司投资行为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有利于健全以董事会下属的投 资决策委员会为核心的独立投资管理系统,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会议以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零零 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3月1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根据会议登记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审议事项:变更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增加 投资项目。
    4、出席人员的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2年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 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448号申达大厦。
    (3)登记时间:2002年2月21日9:00-11:00;14:00-16:00。
    (4)联系方法:电话:(021)62319898,传真:(021)62317250, 邮政编 码:200042。
    (5)联系人:张志木梁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