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业已经2001年5月18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0 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 123366200.45元,其中,母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351316.65元,提取10%法定公益 金12351316.65元;各控股子公司再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3278721.48元; 考虑到公 司的长远发展,拟再提取50% 任意公积金 61756583. 26 元。 当年度的净利润尚余 33628262.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84282.74元,扣除在2000年7月22 日已实施 的每10股送1股红股2763829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5474255.15元。 现拟按2000年末的总股本3040211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元红利(含税),共计派发 红利30402118.60元;按配股后总股本338210865股为基数,则每10股派发0.8989 元 红利(含税)。结余35072136.55元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2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1年6月25日(星期一)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星期五)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本次派发红利的对象为:截至2001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
    四、每股税前和税后红利金额
    1、以2000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派0.1元的比例(以现行总股本为基数, 按 每股派0.090元的比例),向国家股股东、 法人股股东和持有社会公众股份的机构投 资者派发税前红利,相关应纳税收由其自行缴付;
    2、个人投资者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为扣税。以2000 年末总股本为 基数,其每股税前红利为0.1元,每股税后红利为0.085元;以现行总股本为基数, 其 每股税前红利为0.090元,每股税后红利为0.076元。
    五、红利发放方法
    1、社会公众股东: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 将社会公众股的每股红利及代理发放现金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该公司的指定帐户。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 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由相关证券公 司即时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人, 可在本次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人, 其红利暂由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在其办妥全面指定交易手续、 并经确认无误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领取时间: 2001 年6月29日、7月2日、7月3日,每天的9:30—11:30和14:30—16:30;领取地点: 上海市武宁南路448号申达大厦419室;领取办法:在上述时间,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股东帐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3、 国家股股东:国家股股东的红利已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要求 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六、联系方法: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448号申达大厦,邮政编码:200042;
    电话:021—62319898;
    传真:021—62317250;
    联系人:张志木梁、刘叙洪。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