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除个人所得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9日
    除息日:2007年7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7日
    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末总股本473,495,211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1.00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派发现金红利47,349,521.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每股税前和税后红利金额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9日(星期四)
    2、 除息日:2007年7月20日(星期五)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7日(星期五)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07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的要求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六、 咨询联系办法
    1、 联系地址:上海是武宁南路488号(智慧广场)18楼
    2、 邮政编码:200042
    3、 联系电话:021-62328282
    4、 联系传真:021-62326869
    5、 联系人:刘叙洪骆琼琳
    七、 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