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于2003年11月28日、12月1日、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如下: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需披露信息,公司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