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5年3月21日召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1995年增资配方案》(预案)和召开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年会的各项事宜。
    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预案)为:1、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普 通股股东进行配股。公司现有股本总额7404.41万股,共可配股2221万股, 每股配 股价暂定为3.80元人民币;2、发起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共可配股1823.523万股, 其 中部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个人股,社会个人股股东可按10:6比例受让配股,配 股权转让费每股0.20元。根据实际取得的转让费,发起人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 按比例共同受益。社会法人股股东自行决定配股还是转让配股权,并在召开股东大 会前与公司取得联系,签订协议;3、 社会个人股股东因受让转配而增加的股份,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1995年内暂不上市流通;4、 上述配股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报请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审批和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决定于199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年会。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