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众会字(2001)第0424号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及其他证据。 我们 的责任是对这些材料和证据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 取 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于1999年经第八次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 (1999)86号批文同意,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36,154,786股,配股价为每股5.7 元。 截至1999年10月29日止,贵公司实际向股东配售新股29,108,269股,共计收到募集的 股款为人民币163,425,039元。上述配股资金已经我所出具沪众会字(99)第753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 金陵公司1999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万元)
收购上海无线电二十厂产权 6,016.50 已完成
收购上海工业电度表厂产权 987.50 已完成
收购大和飞乐出租汽车服务 2,400.00 已完成
公司97辆出租车等
收购上海瀛赛拉磁性器材有 2,460.30 已完成
限公司20%股权
受让上海ALPS电子有限公司 328.00 已完成
3.33%股权
上海无线电二十厂表面贴装 2,489.00 已完成
高精度印制板项目
上海电度表厂FD系列长寿命 792.00 已完成
电度表扩产项目
参股上海良标智能终端股份 500.00 已完成
有限公司10%股份(注)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DD981单项 432.00 已完成
长寿命电度表厂房改造项目
投资项目 收益情况(万元) 收益情况(万元)
1999年度 2000年度
收购上海无线电二十厂产权 1,394 1,387
收购上海工业电度表厂产权 198 297
收购大和飞乐出租汽车服务 102 188
公司97辆出租车等
收购上海瀛赛拉磁性器材有 624 732
限公司20%股权
受让上海ALPS电子有限公司 90 71
3.33%股权
上海无线电二十厂表面贴装 转为上海YKC电路板 已转让给上海YKC电
高精度印制板项目 有限公司增资后的投 路板有限公司
入项目
上海电度表厂FD系列长寿命 99年10月完工,收益 108
电度表扩产项目 将体现在后续年度
参股上海良标智能终端股份 0 0
有限公司10%股份(注)
上海工业电度表厂DD981单项 87 130
长寿命电度表厂房改造项目
    注:对该公司的投资按成本法核算收益。
    上述项目共计投资16,405.3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16,342.50万元,不足部分 62 .8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经审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相一致,投资项目没有发 生变更。上述资金运用情况与 贵公司1999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相符。与 贵公司此次配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说明》一致。
    本专项报告仅供 贵公司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我们同 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 贵公司申请配股所必需的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 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剑春
    中国·上海 200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