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原持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1504 .1717万股,占总股本8997.9597万股的16.72%, 经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签订协 议分别受让上海金陵集团基金合作联社持有的445.4 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和上海仪联 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3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每股受让价格2.30元后, 本公司发起 人法人股持股数增至2249.5717万股,占总股本的25%。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 理暂行条例》第47条的有关规定,特将此事实向广大投资者公告。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