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及1993年度红利 分配方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
    1、会议将定于1994年5月14日(星期六)下午在上海召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 知。
    2、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其他事项
    3、出席对象
    截至199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 5000股以上( 含5000股)的股东;持股不足5000股的股东可自行协商委托一名代表出席。
    4、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携带身份证、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携带单 位介绍信、股票帐户请于1994年4月22日、23日(9:00至15: 00) 前往上海市长阳路 2555号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外省市股东和境外股东可用通讯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邮编:200090 电话:5190000-226
    传真:5430941
    联系人:徐平、周勇强
    5、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格式 附后。
    6、会期半日,宿食、交通费用自理。
    二、关于993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 1993 年度利润总额为6732.88万元,税后利润为5722.95万元,按规定提取10% 法定盈余公 积金和10%公益金后,加上年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82.1万元,1993 年 底公司股本总额为16991.26万元,折16991.26万股。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对本公司全体股东按每股0.26元( 含税)派发现金红利,合计用于分配红利4417.73万元,剩余164.37万元结转1994年。
    此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