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众会字(2001)第0931号
    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0年12月31 日止 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 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本专项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的。本专项报告所发表 的意见是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 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1995年11月27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 (1995)201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1996年1月31日公布《增配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说明书》,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增配5000万股B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配 售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元,折合美元每股0.385元。 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于1996年2月8日将其承销的1,200万股B股的发行收入USD4,516,050(已扣除承销费、 手续费)解人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美元存款户; 承销商怡富证券有限公司、 JP 摩根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和惠嘉融资亚洲有限公司于 1996年2月8日将其承销的3,800万股B股的发行收入USD13,800,825(已扣除承销费、 手续费)解入上述帐户。以上二项合计5,000万股B股,共募集资金USD18,316,875。
    我所于1996年2月12日以沪中社会字(96)第102号验资报告确认了5,000万股B 股股本金到位。贵公司于1996年2月17日公告了股本结构变动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贵公司1996年1月31 日《增配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说明书》承诺将 募集资金投入到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第二期工程, 使空调压缩机的年 生产能力在1996年上半年达到140万台。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是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国株式会社日立 制作所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贵公司占股权67%。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二期工程总投资为7,494万美元 , 贵公司于 1995年以美元现投入1,744万美元,1996年投入766万美元,合计投入2,510万美元,其 中包括发行5,000万股B股募集资金1,831万美元。
    该项目于1996年4月全面建成投产,达到年产140万台空调压缩机的生产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迅速抢占空调压缩机市场,空调压缩机二期工程于1995年开 始实施,由于从筹划发行新股方案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在1995年 投入的1,744万美元是先期以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①按贵公司1996年1月31 日《增配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说明书》的承诺,空 调压缩机的年生产能力在1996年上半年达到140万台。
②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利润总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6年 12,458.36
1997年 4,627.49
1998年 5,189.86
1999年 4,979.74
2000年 5,783.15
    三、 资金使用的结余情况
    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无结余。
    四、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投资金额按《增配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说明书》的承诺执行。
    五、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 息披露文件披露的有关内容无差异。
    六、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次发行新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无差异。
    七、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 贵公司董事会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本报告的使用范围声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新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我所同意贵 公司将本报告作为本次新股发行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万椿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傅林生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