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下午在 上海天益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9人,代表 股份228062750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70.1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 蜀东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1996年度公司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199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199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199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按国内会计准则审计1996年公司净利润为14106万元(母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 审计净利润为10979万元,二种审计差异为3127万元。利润分配按照国家财政部财会 字(1995)31号文及中国证监函字(1994)1号文的有关规定,应以孰低原则进行。为此, 本公司1996年度可分配的利润为10979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411万元, 法定公益金 1411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57万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476万元,1996 年 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33万元。按每10股送3股共计分配9752万元, 尚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公告。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22582753股,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进行修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金变更登记的有关手续。
    五.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报告。
    六.本次大会原则同意按1996年末总股本32506.3656万股每10股配3股。募集资 金用途:(1)"上海日立"增加SH系列40万台空调压缩机和改造形成SG系列10-20 变频 空调机生产能力项目。(2)"上海森林"二期工程。(3)年产100 万台新工质往复式冰 箱压缩机项目。由于公司增资配股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因此要求董事会继续抓紧协 调、办理增资配股各有关事项,待确定正式方案后,另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冰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