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陆蓉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张兆琪代行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张兆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收购青岛三洋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可行性报告》。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该收购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压缩机主业。投资所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经理室能重视此项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客观、符合实际情况。希望在听取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分析评议的基础上,实施好整改计划。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30日